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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组关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服务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根据国内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经费管理方式相关要求,自201911日起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向其为留学人员办理的专用银行卡发放,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机票将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订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登记报到、奖学金发放、回国机票预订、研修报告提交及提前回国、延期回国、转学等各类变更事项均使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组现就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服务通知如下。

  一、登记报到

  1. 在线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留学人员抵澳后,应首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在线报到手续。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登录该平台前请先按照《留学人员使用手册.pdf(附件1对 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进行初始化设置,网上报到如何填写请参阅该手册第三章。
    入境记录可扫描护照上加盖的出境章或登机牌存根上传。

  在信息平台网上报到过程中遇到疑问请全屏截图并描述问题发邮件至zwhou@csc.edu.cn,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专人解答。   

  2. 留学人员一般应在抵澳后10日内通过公派生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报到,并向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提交报到材料。如无特殊情况,可将报到材料寄给主管领事。如果需要与主管领事面谈,需提前通过电话或邮件与主管领事预约。联系方式请查阅本网站“教育组简介”栏目。

    报到材料:

    (1)护照首页复印件;
    (2)《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文版原件;(含调整留学计划的相关批复通知原件
    (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国外报到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后打印);
  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收到报到材料后,将对信息平台网上报到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信息平台的提示为已通过审核,报到完成
    注:网上报到时,因澳方海关不在护照上加盖入境章,网上报到时可扫描国内海关加盖的出境章或登机牌存根上传。

  二、奖学金发放

  教育在收到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书面报到材料并审核通过网上报到信息后,留学人员抵4个月开始,每月一次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通过境内银行将奖学金直接转账至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用银行卡。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最后一个月奖学金在外停发,待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回国报到手续并结算后补发。未及时报到成功或未遵守公派留学在外期间管理要求的将影响奖学金发放。过渡期间具体情况见《关于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发放方式变更及订购回国机票的通知

  三、提交研修报告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按照留学协议及选派项目要求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定期提交研修报告。国家公派博士研究生除按时提交日常研修报告外,还须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及时提交年度复核报告。

  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博士后、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每3个月上传一次,每6个月应由国外导师/合作者填写评语并亲笔签字;博士研究生(含联培)、硕士研究生(含联培)每6个月上传一次,每次须有国外导师/合作者填写评语并亲笔签字。

  研修报告表(见附件2),请仔细阅读研修报告表第二页的说明,按要求执行。

  上传研修报告时,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正确的报告周期。

  四、预订回国机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上(建议提前两至三个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提交回国机票预订申请,在线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预订机票。按期回国日通常是从抵之日开始留学期限之后对应日期具体要求和相关说明见《新州CSC公派留学人员预订回国机票及办理回国手续须知

  201911日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根据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以下简称驻外机构)提供的留学人员回国情况,负责为留学人员订购回国机票。具体流程如下:

    1、留学人员自行登录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出回国申请;

    2、各驻外使(领)馆通过信息平台审核留学人员提出的回国申请;审核通过后,留学人员的信息会通过信息平台推送至留服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3、上述信息推送成功后,留学人员即可登录留服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填写具体订票信息,留服中心负责后续具体订票事宜,并通过邮件及时告知留学人员订票情况。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机票预订咨询电话:010-62677800-1;邮件:chuguo@cscse.edu.cn

  五、申请变更事项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需提前回国、延长留学期限、中途回国、赴第三国参会、变更留学单位等,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上(建议提前两至三个月)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及相关PDF文档。请参阅《留学人员使用手册》第五章要求。短期离澳统一使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临时离澳申请表(2017修订)》(见附件3作为个人申请书上传。

  申请材料齐全后,教育及国内审批单位在信息平台审核并在线批复。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查看审批状态及审批结果。凡未批准,擅自变更留学单位或其他事项,将按照留学协议违约处理,本人和保证人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见:《新州CSC公派留学人员日常管理须知

  本次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服务调整涉及多方面管理新要求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

  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邮寄地址及分管领事联系方式见网站“教育组简介”栏目

 

附件:

 

    1. 留学人员使用手册.pdf

    2.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2017年修订).doc
    3.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临时离澳申请表(2017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