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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南威尔士州留学人员申请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2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南威尔士州有关留学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20215号),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等将继续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驻悉尼总领馆教育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2021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请有意向的申请人自行查阅,具体问题可咨询教育

、选拔办法

对在外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有关项目的选拔范围、申请受理时间和要求不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相关项目受理时间、要求,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提交电子材料。对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不需要提供书面材料。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需提供书面材料。

、时间安排

1. 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10日0时-31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49日24时(北京时间)前,教育处审核、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4月-5月,专家评审;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其中高水平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访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2.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申请的,申请受理时间按届时公布的选派办法为准;通过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的,可随时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两类渠道的申请人在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同时,均需向教育处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教育处收到书面材料后予以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仍可申请学费资助。

2.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可不予受理:

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 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以下申请可不予受理:

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申请人已进入硕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申请人虽为硕士一年级,但学制仅一年的。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96621723

邮箱:yfhou@moe.edu.cn

通信地址: Education Office

The Consulate-General of P.R.China in Sydney

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Australia

书面材料请邮寄至以上地址或自行投入教育处邮箱。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

                                  20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