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202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2025—202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4日开始受理,现就驻悉尼总领馆领区(新南威尔士州)留学人员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奖励标准
第三条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三、申请条件
第四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第五条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第六条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6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七条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八条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四、选拔办法
第九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2月3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 相关驻外使(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专家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于2026年3月10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有关驻外使(领)馆。
五、工作流程
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程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六、申报程序
请登录国家留学网,详细阅读项目申报相关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47
(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4日0时至2025年12月30日23时59分,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请务必注意时差,逾期无法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51)
(二)发送邮件: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申请人须将网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份PDF文件(命名规则与邮件标题一致),并将该PDF文件及填写后的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请命名为“2025—2026年度优自奖申报信息汇总表—XX大学X专业XXX”)于悉尼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我馆邮箱sydney03@lxgz.org.cn,邮件标题中注明“2025—2026年度优自奖申报材料—XX大学X专业XXX(请填写中文姓名)”,例如“2025—2026年度优自奖申报材料—悉尼大学化学专业张三”(若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请重新发送)。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相关咨询,请与我馆联系:
电话:61-2-85958077
邮箱:sydney03@lxgz.org.cn
(二)网络技术支持,请与留基委联系: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附件: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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